官方微信
官方QQ

分享到:
所在位置:首页 > 在职考研 > 作业赏析欢迎光临在职教育网!
如何看待学校的”情绪假”制度
来源:在职教育网 作者:在职教育网; 时间:2018-05-24 10:59:42 ; 浏览次数:

1、试述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
 答:教育法规依据法理学原理,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协调发展的整体,即教育法规体系。
 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是以宪法指导下的国家教育教育基本法为母法,与其所派生的一系列单行教育法及其他各层次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
 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依照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等级呈纵向层次排列状态;教育法规内容依照其所规范的教育关系范围呈横向分布排列状态。
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
 一是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二是教育基本法律,即《教育法》。
 三是教育单行法律,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等。
 四是教育行政法规,有《幼儿园管理条例》、《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五是部门教育法规,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工作规范(试行)》。
 六是地方性教育法规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的横向结构
 规范各级各类教育的法规:学前教育法、基础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成人教育法、特殊儿童教育法、师范教育法、社会教育法。
 规范教育设施条件的法规,包括学校设置法、教育财政法、教育人事法(含教师法)等。
 规范教育管理的法规,包括教育行政法、学校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2.试述教育立法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
 答:教育立法的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中,必须履行的法定步骤和手续。根据我国以往的立法实践和《立法法》的规定,教育立法一般分为提出法律案、审议法律草案、通过法律、公布法律四个步骤。
(1)提出法律案
 提出法律案是我国立法的第一个阶段,是法律审议、通过、公布的前提。它是指被授予专门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使审议法律草案列入议事日程,成为立法机关讨论的对象。提出来出法律案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人员的专有职权。
(2)审议法律草案
 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于己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查和讨论。在我国对法律草案的审议一般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专门委员会的审议,二是立法机关全体会议的审议。
(3)通过法律
 法律的通过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表示正式同意,使之成为法律。我国法律和其他议案需由全国人大的全体代表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需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皆以全体代表半数通过为有效。同时,我国还有立法案经过审议后由有关人大机关决定是否批准通过的立法。
(4)公布法律
 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将己通过的法律用一定形式予以正式公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机关发布;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教育立法科学化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和质量。
 教育立法要求符合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人们只有充分认识教育规律,才能科学地制定出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法规,按教育规律办事,使教育法尽可能符合教育规律,以保障和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立法要求具有可行性。教育法规实施的好坏,取决于教育法规本身是否具有可行性,即教育法规规定的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明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教育立法要求有实效。教育立法的目的是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各教育主体的合法权益,只有达到这些目的,才是有实效的。
3、案例四:教师消极情绪回避制度
问题:1、您如何看待学校的”情绪假”制度,这一做法会对学校教育教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2、“情绪假”的提出折射出当前教育的哪些问题?怎样看待当前教师的处境与压力?

答:1、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因为某种原因情绪低落,低落的情绪会不自觉地带入教学活动,给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心情造成消极影响。将积极的情绪带给学生,让学生快乐地学习,需要教师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素质。
 学校作为教育管理者,认识到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在教学工作中的影响,提出教师消极情绪回避制度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对师生的关爱。可以避免教师情绪失控后,对学生在行为和语言上产生的偏激影响,减少教学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效果。
 但是我个人认为“情绪假”只是一种提法,不好实施。任何一个人都有情绪不好的时候,如果都以此为理由请假,合适吗?各类职业要求我们每个成人都应具备调节自己的情绪、心态的能力,不能纵容教师请“情绪假”。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能够处理好各种角色冲突, 正确地对待压力与挫折, 把握好情绪的阀门, 不断地进行性格的自我完善, 树立正确的教学观、人才观与学生观, 并具备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学校作为教育管理者,应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持教师心理健康、不断地进行自我调适、提高心理素质的内在环境。
2、“情绪假”的提出,折射出当前教师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堪忧,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迫切而必要。
 教师在学校往往承担着多重角色,知识的传授者、日常工作的管理者、学生的心理调节者和朋友……如此多的角色定位,以及“为人师表”的要求,往往使得教师在学校工作的过程中,压抑和控制自己的负面和消极情绪。久而久之,坏情绪的不断累积加之缺乏合适的疏通渠道,就造成了坏情绪的“零存整取”,突然暴发。因此,对于教师小的心理问题的及时有效疏导极为重要。
 学校作为教育管理者,要努力为教师营造和谐的内在环境。任何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须考虑到教师心理这一层面,把大部分教师的心理承受能力作为改革的底线。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持教师心理健康,不断地进行自我调适、提高心理素质的内在环境。切实关心教师疾苦,主动为教师排忧解难,提高教师待遇,为教师提供安居乐业的工作环境。
 在教师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同样非常重要。学校或者相关部门应该有组织、有计划地联合社会机构开展教师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活动,邀请专家讲课,有针对性地采用集体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等措施提高教师心理素质,疏导教师想不通的问题。还可以尝试设置教师心理发泄室,为教师提供宣泄不良情绪的场合,及时解决教师心理问题。
 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为教师提供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是解决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最重要途径之一。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全社会的努力。